生態環境部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科學技術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自然資源部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水利部 農業農村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應急管理部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 |
文件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
按照《國務院關于印發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6〕31號)要求,生態環境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情況評估考核規定(試行)》(見附件)。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落實。
生態環境部
發展改革委
科技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自然資源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水利部
農業農村部
衛生健康委
應急部
市場監管總局
林業草原局
2018年5月24日
抄送:國務院辦公廳,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態環境、發展改革、科技、工業和信息化、財政、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水利、農業農村、衛生健康、應急管理、市場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等主管部門,各督察局。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18年5月28日印發
來源:生態環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