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辦公廳文件 環辦科技[2016]64號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計劃單列市環境保護局,各直屬單位,有關企業,有關行業協會:
為貫徹落實《關于加強碳捕集、利用和封存試驗示范項目環境保護工作的通知》(環辦〔2013〕101號)要求,規范和指導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項目的環境風險評估工作,我部制定了《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環境風險評估技術指南(試行)》,現予發布,供各相關方參照實行。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2016年6月20日
抄送:外交部、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農業部、商務部、衛生計生委、國資委、稅務總局、質檢總局、統計局、林業局、國管局、法制辦、中科院、氣象局、能源局、民航局辦公廳(室)。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2016年6月21日印發
來源:國家環保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