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公告 公告 2016年 第45號 |
一、批準浙江問鼎輻射防護工程有限公司資質。
二、批準天津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等13家環保系統環評機構脫鉤。其中,不予批準大同市環境保護研究所等3家脫鉤后機構部分評價范圍。
三、批準核工業二四〇研究所科技開發部資質證書中的機構名稱變更。
四、批準武漢華凱環境安全技術發展有限公司資質延續,并對我部2016年第41號公告中江西誠達工程咨詢監理有限公司批準延續的評價范圍予以更正。
五、批準江蘇宏宇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等15家機構資質證書中的住所變更或法定代表人變更。
六、批準北京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等2家機構注銷資質。
審查結果的具體情況詳見附件。第一至五項中的機構請于60日內攜帶單位證明,到我部行政審批大廳領取資質證書,其中第二至五項中的機構應在領取資質證書時攜帶原資質證書正、副本原件;第六項中的機構請于10日內將原資質證書正、副本原件寄回我部行政審批大廳。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第二至六項中的機構原資質證書正、副本原件同時作廢。
上述機構如不服本公告決定的,可在接到本公告之日起60日內向我部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接到本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依法提起行政訴訟。在未獲延續的評價范圍內,已承接的環境影響報告書(表)需繼續完成的,應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5日內,將有關情況連同編制委托合同等證明材料報我部審核。
行政審批大廳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西直門南小街115號(郵編:100035)
聯系人:關雎
電話:(010)66556045
附件: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審查結果(2016年第十二批)
環境保護部
2016年6月12日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2016年6月12日印發
來源:國家環保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