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民用核燃料循環設施分類原則與基本安全要求(試行)》的通知 國環規輻射[2016]1號 |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民用核設施安全監督管理條例》,完善我國核燃料循環設施監管的法規體系,強化核燃料循環設施的分類管理,我部組織制定了《民用核燃料循環設施分類原則與基本安全要求(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環境保護部
2016年6月13日
抄送:環境保護部華北、華東、華南、西南、西北、東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環境保護部核與輻射安全中心。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2016年6月16日印發
來源:國家環保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