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李軍北京報道 國家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近日發布了《日常防護型口罩技術規范》國家標準,這是我國首個民用防護口罩國家標準。這一標準將于11月1日正式實施,對細顆粒物(PM2.5)的防護效果和佩戴的安全性能作了明確規定。
目前,我國關于口罩的標準只有針對勞動防護類和醫用防護類標準,如《呼吸防護用品自吸過濾式防顆粒物呼吸器》《醫用防護口罩技術要求》和《醫用外科口罩》,市場上所謂的民用防霧霾口罩,一直缺乏標準規范。
此前,很多口罩以“過濾效率”來表示其防霧霾性能,而且常常自稱“過濾效率達90%以上”。但過濾布材料的過濾效果,并不能代表口罩的防護效果,因為口罩還有密封性的問題。有鑒于此,《日常防護型口罩技術規范》對口罩性能的規定使用了“防護效果”這樣的綜合指標,以“佩戴口罩后吸入體內的空氣質量”這種直觀效果來界定口罩的性能。
按照標準規定,口罩佩戴后能將吸入的PM2.5濃度降低至75微克每立方米以下,使過濾后吸入體內的空氣質量達到良及以上水平,才是合格的。這可以避免目前的口罩只注重過濾效果而忽視密封性的不足。
此外,為保障公眾佩戴防護口罩時的安全性,標準還要求口罩應能安全牢固地護住口鼻,不應存在可觸及的銳利角和銳利邊緣。另外,對甲醛、染料、微生物等可能會對人體造成傷害的因素,標準都做了詳細的規定;同時規定了不應使用可能對人體有害的材質。
來源:中國環境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