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山東省財政廳20日介紹,山東省今年一季度空氣質量生態補償結果近日出爐。其中,有15市第一季度空氣質量同比改善,共獲得省級生態補償資金3937萬元,而濟寧、棗莊2市由于空氣質量不同程度出現同比惡化,分別繳納省級生態賠償資金456萬元、96萬元。
據了解,今年一季度,山東省大氣環境質量較同期有所改善。細顆粒物、可吸入顆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四項污染物濃度指標與去年同期相比,分別下降了2.2%、3.8%、18.2%、8.2%。
從今年一季度空氣質量情況看,山東17市空氣質量改善幅度進展不均衡。獲得山東省級空氣質量生態補償資金的15市中,淄博、濱州、德州受獎額度最高,分別達到574萬元、568萬元和408萬元,其中淄博市細顆粒物、可吸入顆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四項污染物濃度指標與去年同期相比,分別改善了12.75%、8.05%、24.11%和6.25%;而被罰金額最高的濟寧市4項污染物除了二氧化硫濃度指標有所改善外,細顆粒物、可吸入顆粒物和二氧化氮濃度指標同比分別惡化了17.89%、4.71%和5.88%。
據了解,自2015年1月1日起,山東省按照“將生態環境質量逐年改善作為區域發展的約束性要求”和“誰保護、誰受益;誰污染、誰付費”的原則,建立考核獎懲和生態補償機制。山東省每季度根據考核結果下達補償資金額度,有關市向省級補償的資金納入省級生態補償資金規模,用于補償空氣質量改善的市。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