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山東1214起環境違法行為被立案處罰
發布日期:2016-04-21 訪問數:3433次 來源:
一季度,我省環境執法繼續保持高壓態勢,嚴格執行新《環保法》,全省環保部門立案處罰環境違法行為1214起,處罰金額達6863萬元。其中,實施按日連續處罰12起,處罰金額達1091萬元,查封扣押49起,限產停產30起,向公安機關移送適用行政拘留環境違法案件44起,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45起。
據省環鏡監察總隊副總隊長李波介紹,一季度,省環保廳組織開展專項執法活動,配合華東督查中心對濟南、東營、濱州3市的空氣保障工作進行現場督查,對發現的問題責令立即整改。圍繞洙趙新河于樓斷面和棗莊市嶧城區政府、濟寧市任城區電化廠、高新區圣地度假村等14個大氣點位,對部分重點企業和污水處理廠進行了獨立調查,發現山東聯合王晁水泥有限公司、菏澤富海能源發展有限公司等16家企業存在環境違法問題,發現污水直排口1個。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均責成當地環保部門依法進行了處理,有效促進了全省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典型案件
菏澤富海能源發展有限公司超標雨水違規偷排案。
執法人員檢查鄆城縣菏澤富海能源發展有限公司發現該公司廠區北側雨水總排口封堵,公司員工擅自用軟管將雨水井存水偷排至廠區南側溝,雨水井存水經取樣監測,COD濃度140mg/L,氨氮濃度112 mg/L,分別超標1.3倍和10.2倍。針對鄆城縣菏澤富海能源發展有限公司偷排雨水井存水問題,鄆城縣人民政府已責令企業停產整頓,環保部門依法處以頂格罰款10萬元,并已將案件移送公安部門。公安部門對企業責任人張某某處以行政拘留7天的處罰。
巨野潤邦食品有限公司污水直排案。
執法人員檢查巨野潤邦食品有限公司發現該公司污水處理設施正在實施升級改造,生產廢水未經處理直排城市管網,部分溢流至廠區東側溝,溢流水COD濃度1080mg/L,氨氮濃度35.4 mg/L,分別超標17倍和2.5倍。針對巨野潤邦食品有限公司污水處理設施未運行、污水直排問題,巨野縣環保局已責令企業停產整治,處以頂格罰款10萬元。公安部門對企業責任人李某某處以行政拘留7天的處罰。
來源:大眾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