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辦公廳文件 環辦[2014]54號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交通運輸部水運科學研究所,中冶北方工程技術有限公司,黑龍江農墾勘測設計研究院:
近期,我部在環評審批中發現,個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服務機構主持編制的環境影響報告書質量較差。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管理相關規定,我部對交通運輸部水運科學研究所等三家機構和相關人員提出通報批評的處理意見。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交通運輸部水運科學研究所(國環評證甲字第1017號)
該所2013年12月主持編制的《錦州港專業化煤炭碼頭工程(變更)環境影響報告書》(項目負責人楊獻朝(A10170080900))在分析變更后的煤炭堆場方案環境影響時,采用的物理模型比例尺與實際方案規模相差較大,模擬預測結果難以反映堆場方案變更后的實際影響;遺漏了評價范圍內1處大氣敏感點,缺少對細顆粒物的監測和分析內容,工程變更后的大氣環境影響結論不可信。
二、中冶北方工程技術有限公司(國環評證甲字第1508號)
該公司2013年7月編制的《安徽首礦大昌金屬材料有限公司范橋鐵礦采選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項目負責人孫運洪(A15080020800))工程分析內容不全面,存在漏項;未按照《關于發布〈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等3項國家污染物控制標準修改單的公告》(環境保護部公告2013年第36號)要求,對項目尾礦庫選址合理性進行分析論證;尾礦庫潰壩事故風險論證不充分。
三、黑龍江農墾勘測設計研究院(國環評證甲字第1705號)
該院2014年2月編制的《湖南省宜章縣莽山水庫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項目負責人劉正茂(A17050010700))工程分析不全面,生態流量論證不深入,水環境預結論不可信,地下水評價等級確定不準確,水生生態影響及對策措施不充分。
上述三家機構和相關人員應認真吸取教訓,切實加強質量管理,防止再次出現類似問題。各級環保部門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過程中,要做好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工作質量考核,及時上報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年度考核和日常考核情況。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2014年6月12日
抄送:環境保護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2014年6月12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