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環保局,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管理辦法》(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26號)和《關于加強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及從業人員管理的通知》(環發〔2008〕69號)要求,現將環境影響評價機構2012年度考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圍 在我省內從事環評業務的機構(含外埠環評機構)。 二、考核內容 各環評機構的資質條件、環評工作質量、有無違規違法行為等情況。 三、考核方法 (一)各環評機構開展自檢,按附表要求填寫相關表格,并于2013年3月8日前將書面材料及電子版(刻錄光盤)寄(送)省建設項目環境審核受理中心(聯系人:劉 翔,電話:0531-86971815)。在環評機構專項執法檢查中受到環境保護部通報批評或責令整改的環評機構,應同時將整改報告寄(送)我廳環評處,從事特殊項目環評的環評機構整改報告同時寄我廳核與輻射處。 (二)各市環保局于2013年3月15日前,將本市環評機構2012年度的日常考核情況及有關意見書面及電子版(刻錄光盤)寄(送)我廳環評處。 (三)根據各環評機構上報的工作業績情況,我廳對本省環評機構每家隨機抽取環境影響報告書(表)2份,對從事特殊項目環評的環評機構同時每家隨機抽取環境影響報告書(表)2份;對外省環評機構每家隨機抽取環境影響報告書(表)1份,對從事特殊項目環評的環評機構同時每家隨機抽取環境影響報告書(表)1份。由考核組進行審查并量化打分。 (四)考核結束后,我廳將通報各環評機構考核結果,并匯總各市環保局日常考核情況,形成全省年度考核報告,上報環境保護部。 四、有關要求 各環評機構要實事求是地開展自檢并填寫自檢表,按時報送有關材料。對逾期未報送材料或在考核工作中弄虛作假的單位,我廳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聯系人: 環評處王頎 電話:0531-66226731 核與輻射處張永強 電話:0531-66226716 附件:1.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單位年度考核(2012年)自檢表 2.2012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3.專職環境影響評價人員情況 4.主要儀器設備、測試手段 5.本單位組織結構及環評質量管理體系說明 6.對環評證書管理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山東省環境保護廳 201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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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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