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辦公廳文件
環辦〔2009〕40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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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局(廳),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解放軍環境保護局,各相關單位:
近期,我部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服務機構(以下簡稱“評價機構”)日常監督管理中發現,部分評價機構工作質量較差。根據環境影響評價管理的有關規定,我部對中國水利水電科學研究院等3家評價機構和相關人員分別提出通報批評和暫停業務的處理意見。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中國水利水電科學研究院(國環評證甲字第1024號):我部在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查過程中發現,該院2009年1月編制的《遼寧省錦凌水庫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在工程分析、環境現狀調查和環境影響預測等方面內容不全面,部分環保措施不可行,公眾參與調查不能滿足有關技術要求。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管理辦法》(原國家環保總局令第26號,以下簡稱《資質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對該院予以通報批評,并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登記管理暫行辦法》(環發〔2005〕24號)第二十條的有關規定,對主持編寫該報告書的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李振海(登記證編號為A10240070700)予以暫停業務三個月。該名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自2009年4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期間,不得以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名義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及相關業務,并在收到本通報后10日內將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及登記證交(寄)至我部。
二、中國京冶工程技術有限公司(國環評證甲字第1039號):我部在處理江蘇省南京市某碼頭擴建影響飲用水源地糾紛情況過程中發現,該公司(原名中冶集團建筑研究總院)2005年10月編制的《寶鋼股份梅鋼產品結構調整及工藝裝備升級技術改造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現狀描述不清,未對實際在用的水廠取水口進行說明和提出相應的保護措施。根據《資質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對該院予以通報批評。
三、北京京誠嘉宇環境科技有限公司(國環評證甲字第1013號):我部在處理上海市某群眾信訪事項過程中發現,該公司2004年10月編制的《寶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汽車板及硅鋼生產線擴建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工程分析出現失誤,遺漏煤氣混合加壓站噪聲源。根據《資質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對該院予以通報批評。
各評價機構應以此為戒,嚴格遵守環境影響評價管理的各項規定,正確處理環境影響評價把關與服務、質量與效率的關系,健全質量保證體系,落實質量管理措施,認真分析、審核協作單位提供的相關資料,努力加強能力建設,提高業務水平,切實發揮環境影響評價的作用。
二○○九年三月三十日
主題詞:環保 環評 處理 通報
抄送:環境保護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來源:國家環境保護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