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扎實推進水污染防治工作
發布日期:2007-01-08 訪問數:6369次 來源:
中國環境報訊 山東省委、省政府全面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環境保護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決策部署,把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作為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山東的政治任務,擺上了更加突出的戰略位置,省轄淮河流域水環境質量逐步進入改善期。
2006年,山東省委、省政府先后召開了全省第八次環保大會,全省水和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會以及全省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會議,下發了15個關于加強環境保護工作的文件,堅持環境優先的發展理念,實施最嚴格的污染防治制度。張高麗書記給全省第八次環保大會致信,對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的環保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2006年11月12日,張高麗書記就進一步加強環保工作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環保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感,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抓好環保責任制的落實,確保完成全年目標任務”。省人大把環保工作列為常委會年度執法檢查的重要內容,確定了6項環保重點工作,常抓不懈,有力推動了治污工作的開展。省政府召開了6次重點流域治污工作會議,韓寓群省長親自帶隊到重點流域調研治污工作,才利民副省長多次組織省直有關部門負責人對重點流域治污工作進行現場調研,具體研究部署治污工作。各級黨委、政府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發展的全局,自覺按照省委“決策目標、執行責任、考核監督”的要求,普遍加大了環保工作力度。
《山東省南水北調工程沿線區域水污染防治條例(草案)》于2006年11月30日通過省人大二審并于2007年正式實施,這是我國關于南水北調調水沿線治污的第一個省級地方性立法;發布實施了《山東省南水北調沿線水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等9項嚴于國家標準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
圍繞推動治污工作進展,落實治污工作責任,山東省主要實行了“四個制度”。一是實行了污染物減排目標責任制;二是建立了水質斷面通報、分析、考核制度;三是健全完善治污項目調度、通報、考核機制;四是健全治污工作考核制度。
結合南水北調、淮河治污、“兩湖一河”碧水行動計劃和“十一五”污染物減排責任書,省委、省政府把能耗、環保指標作為約束性指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評價范圍和干部政績考核。在全國單位GDP能耗和COD、SO2排放總量同比分別增長0.8%和3.7%、4.2%的情況下,山東省單位GDP能耗、COD排放總量同比分別下降1.5%、3.1%。截至2006年10月,省轄淮河流域建成治污項目179個,建成率82.5%。
山東省把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法》和“三同時”制度作為加強經濟宏觀調控、提高環境準入門檻的重要手段。關停了重點流域的69家重污染企業,省級先后拒批高耗能、高污染項目30余個,涉及總投資上百億元。
按照目標、總量、項目、投資“四位一體”的小流域控制思路,全面實施污染治理、水資源循環利用、生態修復與保護并舉的“治、用、保”策略。加快了中水截蓄導用工程建設,調整確定了山東中水截蓄導用工程的建設規模和建設項目。在薛城大沙河上建設了三級攔蓄、凈化工程,逐級降解污染,COD濃度由上游的62毫克/升下降到28毫克/升,每年可回灌地下水1000多萬立方米、擴大灌溉面積16萬畝。南水北調沿線在11個縣區全面開展了濕地建設試點。
實施“山東數字環保工程”,加快在線監測設施建設。淮河流域建成了16座水質自動監測站,每月發布主要河流跨市界斷面水質狀況,每季度通報全省主要污染物削減情況及環境質量狀況。建設了省級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置指揮系統和環境監測監控信息管理系統,積極妥善處理了黃河柴油污染、長島油污染等多起環境污染應急事故。
據了解,針對過去一年南水北調治污工作中取得的經驗和存在的一些問題,山東省將著重以治污項目為抓手,扎實推進治污工作;建立完善治污考核獎懲機制,兌現獎懲措施,開展新一輪工業污染源限期治理工作;進一步加強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運行管理;加快人工濕地水質凈化工程建設和中水截蓄導項目建設;加強面源和航運污染治理。